改土设弁:清代川边松潘藏区土司的“改土设弁”,即废除土司制,代以土千总、把总等军事职官(土弁)。

改土归流

改土归屯:自乾隆朝后,川边的土司制日趋衰落,期间有乾隆十七年(1752年)杂谷脑(今四川理县)地区部分土司和乾隆四十一年大小金川土司,以及光绪三十年(1904年)章谷土司的“改土归屯”,即废除土司,改设屯垦。于是有了“杂谷脑五屯”、“懋功厅五屯”和“鐪霍屯”

土弁是清朝对边疆土官(武官)的统称,包括土守备土千总(千户)土把总、土百户、土外委土目寨首(寨长)据清朝规定,土千户正五品,承袭必朝觐,每三年入贡一次;土百户正六品,承袭不朝觐,换部颁号纸一次;土目寨首无品级,颁有号纸或委牌,世袭其职,不朝觐。

(试论清代松潘藏区的“改土设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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