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二十条
日期:20221220
发布者:白海豚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2022年12月19日对外公布(来源,原稿12月2日)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为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二、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
(三)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
(四)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
(五)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
(六)建立健全个人信息数据确权授权机制。
(七)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各参与方合法权益保护制度。
三、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
(八)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九)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
(十)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
(十一)构建数据安全合规有序跨境流通机制。
四、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
(十二)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
(十三)更好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导调节作用。
五、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
(十四)创新政府数据治理机制。
(十五)压实企业的数据治理责任。
(十六)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作用。
六、保障措施
(十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九)积极鼓励试验探索。
(二十)稳步推进制度建设。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6月22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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