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入侵和咸潮
日期:20230219
发布者:白海豚
海水入侵是一种海洋灾害,有一些科普材料也做了介绍,本文尝试从另外的角度来介绍。
一、海水入侵与咸潮入侵的区别
海水入侵与咸潮入侵的最主要的区别是:
“入侵”的途径不同:海水入侵是通过地下(水)渗透式入侵;而咸潮入侵是通过地表(水)从河口入侵。
而产生“入侵”的原因,其实都是因为“平衡”被打破:由于地下水位与海水水位之间失衡,导致了海水入侵;由于河流上游水位与下游出海口海水水位之间的失衡,导致了咸潮(海水)入侵。
国家海洋局早在2007年就启动了海水入侵、盐渍化监测工作。虽然这部分虽然属于“海洋环境监测”的工作内容,但是在2008年的《中国海洋灾害公报》(以下简称“灾害公报”)内,就开始增加了两个章节:“八、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九、咸潮”。2009年的灾害公报因为增加了“海岸侵蚀”,该两章节的需要就顺延到了第九和第十章。2010年的公报取消了“海岸侵蚀”,章节顺序又恢复。2011年该两灾害内容归纳到第七章“其他灾害”(具体情况见下表)。
来源:自然资源部-海洋灾害公报
2012年的灾害公报给出了定义:
海水入侵:海水入侵是海水或与海水有直接关系的地下咸水沿含水层向陆地方向扩展的现象。
咸潮入侵:咸潮入侵是感潮河段(感潮河段指的是潮水可达到的,流量及水位受潮汐影响的河流区段)在涨潮时发生的海水上溯现象。
从以上定义也可以看出,海水入侵与咸潮入侵的区别:一个从地下含水层向陆地渗透;一个是从河流上溯。
二、海水入侵与咸潮入侵的表现
以上只是对这两个概念的定义区别做了一些描述,那么这两种现象的表现具体有时如何的呢?
我们还是可以从灾害公报里面的统计内容找到答案。在2008年的灾害公报开始增加海水入侵和咸潮(入侵)章节,收录了具体灾害事件的记录(见下图)。
2012年的灾害公报开始增加了"重点监测区海水入侵范围"统计表格(见下图):
2012年重点监测区海水入侵范围(来源:海洋灾害公报 2012年)
2014年重点监测区海水入侵范围(来源:海洋灾害公报 2014年)
上表的海洋部门在沿海14个省市(除了台湾省、上海市、天津市、香港、澳门之外)设立了重点监测区。每个监测区回选取一个“断面”(从海边延申到内陆的一个剖面)。然后根据标准(重度入侵区,Cl-含量>1000mg/L;轻度入侵区,Cl-含量在250 mg/L~1000mg/L之间)对“观测井”进行监测。
海水入侵观测井(来源)
沿海地区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呈加重趋势,亟须有效防治。
海水入侵是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滨海地区地下水水动力条件发生变化,使滨海地区含水层中的淡水和海水之间的平衡状态遭到破坏,导致海水或与海水有水力联系的高矿化地下咸水沿含水层向陆地方向扩侵的现象。
海水入侵可以导致地下水被咸化,使土壤产生轻重不同的盐渍化。国家海洋局2007年启动了海水入侵、盐渍化监测工作,几年来的监测结果表明,我国滨海地区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呈加重趋势。渤海沿岸依然是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的严重地区,辽宁盘锦、河北唐山和黄骅、山东滨州和潍坊滨海平原地区,海水入侵距离和土壤盐渍化范围一般距岸20公里~30公里左右;近几年来,南海滨海地区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呈加重趋势,广东茂名、揭阳、阳江、湛江,以及广西北海监测区海水入侵程度和范围有所增加。要防治海水入侵,首先要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其次,要加强对地下水的动态监测,在滨海地区建立有效的监测网。
《2015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提到:渤海、黄海和东海局部滨海地区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加重,砂质和粉砂淤泥质海岸侵蚀严重
《2012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来源),渤海滨海平原地区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依然严重。
《2010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来源):
八、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
2010年,海水入侵严重地区分布于辽宁盘锦和锦州、河北秦皇岛、唐山和黄骅、山东滨州和潍坊滨海平原地区。海水入侵距离一般距岸20公里~30公里。与2009年相比,渤海沿岸大部分监测区基本稳定。辽宁盘锦、葫芦岛龙港区北港镇、河北秦皇岛、唐山、山东烟台莱州监测区海水入侵范围有所增加;黄海沿岸辽宁丹东、江苏盐城和连云港监测区海水入侵范围有所增加。
最早是2008年
东海和南海沿岸海水入侵影响范围较小。东海大部分监测区海水入侵基本稳定;南海沿岸地区,如广东茂名、揭阳、阳江、湛江和广西北海,海水入侵程度和范围有所增加,部分近岸农用水井和饮用水井已明显到受海水入侵的影响。
原国家海洋局自本世纪初,每年都会发布《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但是自从2018年机构改革之后,国家海洋局并入自然资源部,其职责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的主要工作也开始移交到了生态环境部。
因此从自然资源部的官网也只能看到往日的一些痕迹,内容不全。而生态环境部已经从2018年开始将原来发布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更改为“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这个名字的更改,也深刻折射出部门之间职能的明显转换。
目前能在网上找到的最早的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是2000年发布(见下图)
来源:自然资源部
而次年(2022年),当时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 2001》。有意思的是,都是海洋的“环境质量公报”,但是一个强调是“中国海洋”(国家海洋局),一个强调是“中国近岸海域”(环保总局)。
根据《关于加强地下水监测工作的通知》(水文[2008]13号)介绍,水文部门自20世纪50年代初开展地下水监测以来,目前已建成一定规模的地下水监测站网,积累了大量系统的长系列地下水监测资料。 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明确提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动态监测,2007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再次强调水文机构应当加强水文站网的统一规划和水资源的动态监测工作。水利部为切实加强地下水监测工作,于2007年6月成立了“水利部地下水监测中心”。
根据水利部信息中心官网介绍,水利部信息中心也加挂“水利部水文水资源监测预报中心”,“承担全国地下水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承担与地下水相关的技术工作”。所属事业单位中就包括了:水利部水文水资源监测评价中心(水利部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
广东省水利厅每年都会发布水资源公报。
根据光明网介绍
来源:光明网
来源:光明网
根据中山市“三乡发布”:2022年10月17日晚,全禄水厂及南部三镇取水口上移工程取水口出现咸潮,标志着我市今冬明春首波咸潮到来,同比去年首波咸潮提前约1个半月。应对咸潮,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三乡分公司已对主力水厂南龙水厂水源切换,采用龙潭抗咸水库供水。
根据南方日报《咸潮不再“咸”》
参考:
根据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解读:“近年来,有关部门更是增加了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等内容,远远超出了“海洋环境质量”所能涵盖的范围。至2011年5月,国家海洋局正式发布《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将沿用10年的《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修改为《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公报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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