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洋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日期:20220901

发布者:小海星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0136号(资源环境类009号)提案答复的函

致公党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国海洋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的提案》收悉。提案中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对促进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经商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推动海洋碳汇基础工作
  海洋是推动碳增汇与碳减排的重要领域,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并加快推进海洋碳汇基础工作。总体考虑方面,《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提出依托海岸带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提升海洋碳汇增量的目标和安排;《“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要开展海洋碳源及碳汇监测评估工作;《自然资源标准体系》中设立了海洋碳汇子体系,涵盖海洋碳汇调查、评估、计量等50余项标准。具体工作层面,自然资源部组织制定了《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与评估技术规程》,并选取代表性区域实施红树林、盐沼、海草床碳储量调查评估试点,为开展全国蓝碳生态系统调查监测工作奠定了基础;生态环境部制定了《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并在盘锦、南通、深圳和湛江4个城市开展盐沼、红树林、海草床和海藻养殖海洋碳汇监测。有关交易实践方面,自然资源部指导我国首个蓝碳交易项目——广东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签约,示范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海洋碳汇领域。
  (二)推动海洋渔业绿色发展
  推动海洋渔业绿色发展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国民营养健康、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等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在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加强资源养护和生态环境监管等方面取得实效。农业农村部大力推进海洋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了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围绕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建立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持续拓展优化养殖空间,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十三五”期间累计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61个、示范场5778个;全面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采取伏季休渔、渔船渔具管理、资源增殖等一系列措施,促进海洋渔业发展和资源保护相协调,“十三五”期间压减海洋捕捞渔船超过4万艘、150万千瓦,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136个。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共同印发实施《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对做好养殖规划环评审查、推进养殖排污口分类整治、强化养殖尾水监测作出具体安排,同时,在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上风电、海洋倾倒区的日常监督管理中注重加强渔业水域的动态监测与风险防范。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浒苔绿潮形成机理与综合防控技术研究,出台《赤潮灾害应急预案》,持续加强赤潮预警预报和防灾减灾能力,同时结合前期防控试验成效和经验印发《关于加强紫菜养殖用海管理做好浒苔绿潮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有效防范生态灾害。
  (三)打造“美丽海湾”以及创建“和美海岛”
  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等一系列重大项目,初步遏制了局部海域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区域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正在组织编制的《全国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拟以一百余个典型海湾(河口、岸段)为单元实施陆海一体化治理。生态环境部以海湾综合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组织编制美丽海湾建设指标体系,指导沿海省(区、市)印发省级“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美丽海湾建设相关方案,构建国家、省、地市、海湾(湾区)四级治理格局,逐级细化“一湾一策”综合治理措施,在“十四五”期间推进50个左右美丽海湾建设,深入挖掘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模式。此外,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对清洁能源普及、开展蓝碳探索与实践、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予以鼓励,引导支持创建单位对改善海岛生态环境、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开展相应实践。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快推动海洋碳汇各项工作。自然资源部将制定完善蓝碳生态系统调查监测技术方法,继续组织开展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评估试点,为蓝碳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提供支撑。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深化海洋碳汇监测试点工作,研究建立二氧化碳近海海底地质封存技术体系和模式。农业农村部将开展渔业碳汇评估、核算、交易等研究。
  二是推动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将推动落实《“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扎实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提升水产品稳产保供水平,巩固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推动构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业务体系,指导督促沿海地方加快编制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相关地方标准。
  三是深入推进“美丽海湾”与“和美海岛”示范建设。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将以落实国土空间各级各类规划和《“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为抓手,指导地方有序推动“美丽海湾”与“和美海岛”创建,梯次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带动和促进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衷心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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